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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2026-10-09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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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大学202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8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4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01、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02、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湘潭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湘潭大学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湘潭大学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五)湘潭大学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学校要求调取个人档案入校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03、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湘潭大学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04、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湘潭大学,详情请浏览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网址:https://yjsc.xtu.edu.cn/info/1085/10222.htm)

  已被湘潭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05、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湘潭大学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1个,预计招生专业及指标数为035102法律(法学)4个、070100数学2个、085500机械2 个、125200公共管理3个,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专项计划以及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湘潭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二)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06、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逾期不得补报。有关部门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湘潭大学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0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湘潭大学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08、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湘潭大学2027年共有7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085500 机械、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定向考生报考。

  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09、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湘潭大学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具体见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确定,湘潭大学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告。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湘潭大学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无需加试。

  11、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见湘潭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12、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

  湘潭大学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见《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6〕23号)。若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湘潭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湘潭大学不承担责任。

  13、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四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五年。

  14、住宿及学费

  (一)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费

 

 

  注: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26】205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15、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部)联系。

  2.湘潭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部)”,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部)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注册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校纪委(0731)58292015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真:(0731)58292695

  网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yzb@xtu.edu.cn

  联 系 人:吴老师 刘老师 潘老师 聂老师

  欢迎报考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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