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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要求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应该向社会公示
2012-04-13 17:32:00

  要招生,先公示。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每个环节都备受社会关注,2012年家长和学生或将可以更清楚轻松了解中小学招生信息,湖南省教育厅12日下发的“建立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备案制度”通知,要求学校的招生信息,依隶属关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下,在相关媒体或学校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湖南省教育厅明确,小学生入学和小学升初中招生方案,应包括招生政策、区域划定、招生计划、录取方式、招生程序、日程安排及公示程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大班额及择校问题应对预案等。

  初中升高中招生方案,应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分配(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的比例及各初中分配数额)、录取方式、招生程序、日程安排及公示程序等。

  中小学校招生方案,应包括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等。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应在5月10日前将招生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备案,迟报、不报的,不得启动招生工作;应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将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在信息管理方面,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管辖职权,对所属中小学招生信息进行审查,并在所属门户网站公开或通过其他公共媒体发布。

  长沙市州教育局将市州所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及市州初中升高中招生信息报省教育厅备案。长沙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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